倘若亲子之间虽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却真实存在婚姻家庭身份,并已养育儿女。那么在面临离婚抉择之际,可考虑以下两种状况进行区别处理。
首先,若子女已经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标准,此时便无需顾及抚养权问题。具体而言,倘若该段婚姻系前开始生活并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则将构成事实婚姻,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离婚目的;
反之,如在1994年2月1日后共处而未能满足结婚实质要件,尽管未能成立事实婚姻,仍可以补办结婚证明文书后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解散同居关系。其次,若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则仍需关注抚养权问题。不论是否存在实际婚姻关系,家长均有权先商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事宜,如遇协商无果情形,亦可申请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但是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只有结婚登记后,才有法定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只是同居的,没有离婚可言。
如果是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由于这两种情况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约定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结婚证有小孩的婚姻怎么离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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