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

最新修订 | 2024-05-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离婚后发现怀孕,可协商或诉诸法律确保抚养费支付。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为其月收入的20%-30%,严重情况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可参考全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用包括生活和教育费用,具体数额和期限需双方协商或由法庭裁决。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合理需求。法庭确定抚养费时会考虑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

一、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

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既可通过协商解决,亦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处置。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没有对其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而言,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而这笔费用的衡量标准则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制定。此外,对于此项支出事宜,可由双方进行商议决定。当夫妻双方经过合法程序协议离婚后,针对孩子的抚养费用支付标准可参考以下规则来调整与分配:

当个人拥有固定收入来源时,抚养费用一般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如果责任较为严重,则可适当提高比例,但总体来看,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另外,若个人无稳定收入,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依照全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作为基础,然后考虑上述提及的比例公式计算得出。若是出现非常特殊的情形,可适度提高或降低上述支付比例。

离婚后,若有一方负责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应当承担在其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费用以及对孩子的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需双方协商;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由审理该离婚案的法庭裁决做出。关于子女生活费及教育费的协议或裁决,都不会限制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预定数目的合理需求。然而,在离婚案件中,审理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数目时,一般的考量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这些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发现财产有分配权,可以继续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没分割,可以主张分割。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
一键咨询
  • 161****8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后发现怀孕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给孩子的抚养费与本人的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本人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每个月给抚养费,月总收入的20%是抚养费,本人没有稳定的工作,要按年给抚养费,年总收入的20%是抚养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老公离婚。经过法院的评判,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是现在我想自己照顾孩子,因为孩子才一岁。现在我又怀孕了,但是还要离婚,对于怀孕离婚抚养权归谁呢?
[律师回复]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有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则不用办理离婚的;涉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的,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处理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妹妹现在已经怀孕了,但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老公竟然出轨了,他就准备起诉离婚了,并且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女方怀孕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
2、提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发现怀孕抚养权怎么规定?
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离婚后发现怀孕抚养权的问题如何解决呢?在哺乳期孩子一般会跟母亲生活,法院也会支持。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不会随婚姻关系的消除而改变的,父母在子女成年以前都有抚养和教育义务。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
[律师回复]
一、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

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二、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这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至于“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不管怎样女方怀孕都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应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如果您有确实需要离婚的事由,可以聘请专业帮您提起离婚诉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隐瞒怀孕事实孩子抚养权归哪个
[律师回复]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处理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二、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有效吗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
(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
(二)》第九条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
离婚后发现怀孕,可协商或诉诸法律确保抚养费支付。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为其月收入的20%-30%,严重情况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可参考全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用包括生活和教育费用,具体数额和期限需双方协商或由法庭裁决。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合理需求。法庭确定抚养费时会考虑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股份制公司的业务员,今年25岁。在16年3月份与曹某相识,开始一段恋情。双方在恋情期间见过彼此父母亲人,本准备于18年买房结婚,可是在16年年底至17年4月,双方不停的因为生活中的琐事而争吵,而曹某属于情绪容易激动的,再加上她曾在前两段感情中受过伤比较敏感,多次误解与我争吵,甚至发短信恐吓我家人导致我的家人强烈反对这段感情。在17年4月1日双方彻底分手。结果在4月12日曹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怀孕了,在得知情况后我与父母商议解决方案,由于双方家庭闹得很僵,为了各自将来过得好,我的家人建议女方堕胎,愿意出所有的费用包括误工营养等费用,我本人也愿意陪女方术后打消炎针每天接送直到她身体康复。可是女方现在非要生下孩子并扬言她过不好也不让我跟我家人好过,我父母说她有生下孩子的权利,到时候到法院起诉我,法院判多少抚养费我们家出多少,但是小孩是坚决不会认的,从此两家毫无瓜葛。说实话,我真心不愿意她因为报复的心理而跟自己过不去,我希望她跟我都能各自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不知道我家人的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你虽然有抚养小孩的义务,但也有拒绝与她结婚的权利,家人的说法合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发现怀孕孩子抚养费谁承担?
父母双方,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关系破裂了,目前却给查到怀孕了,只不过现在两个人已经说好要离婚了,他已经知道了还非得要孩子不可的,请问离婚后怀孕生子的抚养权怎样呢?
[律师回复]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嫂子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目前在怀孕中期了,现在和哥哥的关系不好,准备要离婚了,不过孩子还没有出来,不能谈分割的,怀孕中期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分?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
2、提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即便在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怀孕的,只要能证明孩子是与前夫所生,就可以要求前夫支付合理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可不可以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要得到保护的。同时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保证抚养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