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超市买到变质食品,可购物小票扔了怎么办
若您在某个超市或者商店中购买了食物产品,发现这些产品已过保质期,而当时没有购物小票加以证明,同样可以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和投诉。关于投诉的方式有诸多选择,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需视该地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页或所在政府机构网络版面有无相应投诉功能,此外,也可以登录国家级食品药品管理局或当地省份级食品药品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提交投诉)呈递有关信息。对于消费者而言,还可以携带相关食物产品前往就近的地方食品药品管理局亲自提出投诉。针对投诉事宜,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所投诉事宜务必真实可靠,即事实依据明确无误,严禁夸大事实或怀揣恶意,试图借此投诉打击报复该商家等行为;
第二,建议尽可能带上已过保质期的食物产品;
第三,必须将整个事件发生始末详细阐述,包括采购日期、所购商品及发现其过期的具体时间点等细节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投诉应自采购日起,商品即已过保质期,否则不论是开始时正常,还是存放一段时间后出现过期现象,均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阐述清楚以上所有事项之后,执法监管人员将会主动与投诉者取得联系,更深入地了解案件详情,同时前往事发地点核查实际情况。纵使没有购物小票作为证据,只要投诉内容属实,表述清晰明了,执法人员便会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在超市买到坏的水果如何赔偿
超市买到坏水果的,由超市承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超市买到变质食品,可购物小票扔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