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额度通常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计算给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之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明确指引:
孩子抚育费用的数额应当根据孩子的本身需求、两位父母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状况。若存在稳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便可按照其月平均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计算并支付。如果需要同时承担两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度提升,但一般最多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若没有固有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就需要参考当年度总收入及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判断,参照上述比例计算。当出现特殊情形时,抚养费金额可予以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途径与范围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之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抚育费需定期支付,如有条件也可选择一次性付清。
此外,第九条亦规定:
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音信全无,那便可将其财产用作折抵孩子的抚育费用。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抚养费的支付渠道一般均为按月支付,通过将资金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项账户或是在探望孩子时支付。
然而,许多当事人都会强烈要求对方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这样不仅可以免去频繁追讨的烦恼,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扣用以赠与对方的房产价值。尽管如此,法院还是会根据对方的真实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是否采取一次性支付方式。倘若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并不赞同一次性支付方案,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就不会判定让他采用这种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
1.协议变更,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再次达成协议,决定变更;
2.诉讼变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另行起诉,只要符合可变更的法定条件,法院一般会判决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怎么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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