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父母给一方买房可以认定赠与吗?
若您的父母选择赠与您房产,只需办理房产证时,在产权证书上注明您的姓名,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项赠予被视为仅指向您个人。此类情况的房产归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范围内。依照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任何一方家长为子女出资购置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的名下,这种行为可视作单方向其子女的赠予,所以这类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来处理。在此背景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将该房产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交由女儿管理,并在办理公证及过户手续时,邀请父母与女儿共同出席。显然,从法律角度来看,收件人为女儿的房屋将完全归属女儿所有,即为女儿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内父母给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父母给的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
1、若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夫妻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若婚内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变更至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一种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房产变更登记为双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父母给一方买房可以认定赠与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