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在离婚程序中视为一次起诉经历。若在此类诉讼中希望撤销诉讼请求,须由原告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提出明确的撤诉申请至该法院;而在原告提出撤诉意向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申请应由人民法院予以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批准撤诉的决定。若人民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且发现其不符合法律条件,他们应作出不予批准的裁决,同时,原案将会继续进行审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离婚案件的撤诉导致双方婚姻关系暂时未被解除,但六个月以后,原告便可重新发起新的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撤诉后的六个月以内,若出现任何新的事实、理由或者新的情势变化等情况,均可随时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常见的撤诉类型包括两种:
原告主动撤诉以及法院直接撤诉处理。前者是指原告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该法院审查后,若认为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批准该撤诉申请。若属于后者,即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经审查判断,认为该案件无需继续审理,则会直接撤销该案件。在提出离婚诉讼时,申请人首先应向人民法院递交完整的诉讼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在收到申请后,人民法院将先行进行调停工作。若经过调停仍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审查该起诉,并在符合起诉标准后通知当事人,将答辩状副本送达被告方,以便为其后的开庭审理做好准备。
最后,根据审理所得的事实情况,依法做出婚姻关系解除与否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
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
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
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按撤诉处理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1、起诉后未预缴诉讼费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诉讼时效中断的缘由应为向对方主张权利,起诉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是让法院代自己向对方主张权利,时间节点应为法院向对方告知权利义务时。
3、尽管从表面上看权利人有以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但由于诉的有效受理以诉讼费的合法缴纳为前提,因此,不缴纳诉讼费而被按撤诉处理,其提起诉讼的行为自然也被撤销,而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按撤诉处理的离婚算不算第一次起诉离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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