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生效后可以重新申请判决吗
判决书生效与否的决定因素在于具体的状况1、若收到的乃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并且已经超出了十五日的上诉期限,您仍然有权向另一家相同一级别的当地法院提起上诉;
2、然而,若是收到了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那么自收到之日起,判决书便立即生效并无法进行上诉。二审请求须在一审判决宣布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若超过此期限,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上诉。对于二审案件的审理,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如原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证据充足有力,且适用法律恰当,量刑适宜,二审法院应推翻此前的裁决并维持原判。2、原审法院仅在事实判断无差错的情形下,仅适用法律存在错误或者量刑失当的情况下,才会受到二审法院的干预和纠正。
同时,二审法院在其改判决定中需明确阐述改判的根据与理由。
3、原判事实未能清晰直观,证据不足以证明真相者,经二审法院查实事实并作出相应判罚;亦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启动重新审理。
此外,一旦发现一审法院存在如下任意一项违反法律相关诉讼程序规定的行为,二审法院都应裁定撤销原判,并将案卷材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违反了法律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严格要求。
(2)违反了回避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体制。
(4)审判组织的组成未得到法律的授权和许可。
(5)以及其他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审理结果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判决书生效了我还是不服要怎么办
判决书下来不服,需要在十天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是二审终审制,即二审为终审判决,如果对二审判决有异议,只能申请再审,即对已生效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依照审判程序,重新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服要以上述方式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但是不能无理由直接拒绝执行判决书内容。法院判决后如果被告不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存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1、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
2、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羁押所看管;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之间无任何关系;
4、期限不同。司法拘留的期限同行政拘留一样为15日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决书生效后可以重新申请判决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