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死人逃逸属于什么罪
若在交通肇事中存在逃逸且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情况,则将被视为情节加重犯处理。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引发重大事故,致使他人受重伤乃至死亡或导致公共与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罚款元人民币。
但若在这之后仍有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此方面而言,具体量刑起点如下所示:
1、承担事故全责,造成一名受害者死亡并逃逸的,将面临有期徒刑四年的惩罚;
2、造成一名受害者重伤并逃逸的,如果还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将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惩罚。
若在此基础上还造成第二名受害者死亡,那么罪犯的刑期将相应地增加一年。
对于造成的伤势而言,每多增加一名受伤者,其刑期也将增加六个月;
3、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导致一名受害者死亡并逃逸的,将面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惩罚;如果存在如前所述的情节加重情形,其刑期则会相应地减少至有期徒刑三年。
同样道理,若在此基础上又造成多一名受害者的死亡,那么罪犯的刑期也就需要相应地增加九个月。
对于伤势的累计情况,也是如此,每增加一名受伤者,刑期则需相应地增加四个月;
4、承担事故全责,造成多人死亡并其中一名死亡者系因逃逸而死亡的案件,将会面临有期徒刑七年的惩罚。
对于受害者人数的累积,如果其中又包含一名因逃逸而造成的死亡者,那么罪犯的刑期将需要额外地增加二年;
5、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导致多人死亡并其中一名死亡者系因逃逸而死亡的案件,将会面临有期徒刑七年的惩罚。
同理,如果这名额外死亡的受害者与之前受害者数量相加后,人数达到三人的话,罪犯的刑期则需要额外的增加一年四个月;
6、尽管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但却造成了三名受害者的死亡,并又有一名因此死亡的案件,罪犯将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的惩罚。
对于受害者人数的累加情况,同样类似于上述的推理过程,每增加一名受害者,罪犯的刑期都会随之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并且存在其他性质的后果时,除了对受害者的刑事责任外,对其他后果部分还需要加以相应的刑期追加。
此时的刑罚适用情形将参照上述的第2条和第3条进行调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撞死人逃逸如何量刑的
撞死人逃逸的量刑标准:开车撞死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是肇事者能够积极的配合处理相关事故,说不定还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肇事者在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话,那么受到的处罚肯定是比较重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撞死人逃逸属于什么罪”,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