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只能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程序。
第一次上诉要求离婚时,假设对方坚决反对,且未能证明夫妻感情已有严重破坏的明确迹象,法院多半会采取保守态度,不做出离婚判决。
而当夫妻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必须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这份离婚协议应详细记载双方自发决定离婚的意愿与关于孩子监护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方面协商达成共识的特别内容。
完成协议离婚整个过程大约需花费一个月的时间。
申请者需要在领取离婚证之前,经历一个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待该期间过后,如双方未在此期限内前往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此项申请将自动失效。
若在提出离婚诉讼之际,拥有合法的证据和相关资料,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受理。
然而,只有存在明确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崩溃到无法挽救的程度,才能按照法规进行离婚裁判。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作为申请证明: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双方的有效结婚证书;原告的身份证明以及户籍信息卡。
此外,若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原告还须提交此前法院针对离婚纠纷所颁发的判决书或裁决通知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如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法院应进行调解,双方达成离婚调解的,可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依法送达双方并由双方签字的,婚姻关系解除,若无法达成调解,继续进行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如果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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