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报保险
兹将应当准备之材料列表如下:
1.交通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包括车主及驾驶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及其保险单据(含车辆强制险和商业险保单复印等详细信息),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始文件。
2.医疗相关资料:
包括就医时的病历记录卡、完整的住院病历报告、入院与出院记录、医院提供的医疗发票及其费用清单,同时必须附有疾病诊断证明书等重要文件。
3.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发生事故前一年度的暂住证件、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障缴纳纪录、事故鉴证费用收据、鉴定结果通知书,以及相关的交通费用发票、致害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家庭情况调查表格、户口簿、结婚证书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了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报警处理,警方会依法对逃逸方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可能并处十五日拘留。如果逃逸方依据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则警方会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逃逸方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报保险”,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