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下,责任人将会面临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处罚,并且终身丧失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是特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时,擅自脱离事故现场,使得由该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难以明确确认,其主要目的便是为了逃避以及推卸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之行为。
具体来说,以下八种情形构成了交通过失:
1)在明知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或者舍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无责,自行驱车驶离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如酒驾、无驾驶证等)而诱发事故,报案后未按程序履行现场等待处理义务,舍车后再行折返;
4)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却未进行报案,随后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至医院后,为避免牵连借口而留下假名、假地址及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在接受调查期间,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
7)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了现场,且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足够证据表明其应该知晓事故发生;
8)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而支付的赔偿费用显属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未留下个人真实信息的前提下,有充足证据证实其强行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肇事逃逸驾驶证是会被吊销的,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驾驶证是注销还是吊销”,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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