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怎么判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方式既包括直接的身体接触与行动,例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也涵盖了消极的不作为,例如在规定应当保护幼童安全的情况下,若照顾幼儿的保姆未能履行职责,任凭幼儿持刀自伤,直至导致双目失明的严重后果,这同样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限于是由行为人自行实施,也可以借助于他人之手,例如利用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甚至是驯养的凶猛动物如毒蛇和狼犬加以实现。
该犯罪现象涉及的对象可以是身体的表面部分,对受害者的外部组织造成损伤或者对外貌带来永久性损毁;也可以是内藏器官的实际损害,从而影响受害者的正常生理功能。
总而言之,无论行为人是亲自实施还是透过他人进行间接操作,以及选择哪种部位进行攻击,只要他怀有故意伤害他人的目的,并通过任何手段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那么便已经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2.任何人的身体都是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进行。
这意味着,除非在法律许可或者授权的条件下,否则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允许。
3.要构成一项故意伤害罪,除了有主观上想要造成身体伤害的意图之外,还必须有实际的伤害发生,即受害者的人身确实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害。
而且这种伤害需要达到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最高设定量刑标准,以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怎么办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办理。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故意伤害怎么判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