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开庭原告都需要准备什么
首先由法官宣告审判开始,之后对诉讼各方的身份进行核对,公布出庭参与审理的合议庭人员名单,同时向各位当事人明确阐述他们所享有的权力与责任以及可能需要提出的回避申请;随后进入法庭审议阶段:
由各位诉讼主体分别陈述案情;接下来是证据的举证、确认及复核环节:
要明确告知证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并安排证人进行陈述,向法庭宣读那些未能出席庭审但提供了书面证词的证人证言,并要求出示相关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
在此期间,各方当事人可以针对这些证据材料发表属于自己的观点看法;然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各方法律代表将就存在分歧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展开辩证和辩论;本节结束后将进入调解阶段:
在法官的直接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可尝试通过协商方式去解决纠纷;最后,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再次讨论并达成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二、二审开庭后要改判的前兆是什么
如果自己的确能够证明存在着错判的情况的证据,就可能改判。二审开庭后有可能会改判,但需要满足原判决认定事实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其余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会进行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审开庭原告都需要准备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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