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的房屋产权,理应属于个人之合法财产,依照我法律之规定,此等财产可依法被继承。
因此,被继承者亦有权依据自身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房屋的继承事宜。
然而,订立遗嘱时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其次,遗嘱人所立遗嘱必须为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再者,遗嘱人对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最后,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商品房买卖中出现以下情况买家可以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立遗嘱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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