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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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务纠纷中,若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则该行为有效且不得反悔。这是因为在诉讼时效过期后,债权人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债务人若主动偿还或承诺偿还,相当于与债权人达成新协议,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此外,即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自愿履行,其权益仍受法律保障。若债务人已表达履行意愿或已履行,再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一、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关于债务纠纷中的诉讼时效问题,当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超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限的债务时,该行为一经做出便不得予以撤销或反悔。

这是因为在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之后,债权人将失去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无权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结果,也无法申请法院对欠款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债务人主动承诺愿意偿还债务,或者实际履行了偿还义务,那么就等同于与债权人达成了一项新的协议,从而使得诉讼时效得以重新起算,债务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情况下,当事人出于自愿而履行债务,则此种行为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换言之,即使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自愿履行,其权益仍然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向另一方当事人表达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愿,或者已经实际履行了义务,但随后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提出抗辩,那么这种主张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所认可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还能讨要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

(1)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

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钱。

(3)要求保证人还款。

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规定了保证人。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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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债务纠纷中,若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则该行为有效且不得反悔。这是因为在诉讼时效过期后,债权人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债务人若主动偿还或承诺偿还,相当于与债权人达成新协议,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此外,即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自愿履行,其权益仍受法律保障。若债务人已表达履行意愿或已履行,再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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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代理诉讼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代理诉讼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代理诉讼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吗
口头委托有效但属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是代理权未经特别限制,代理人可以实施法律上规定其可以实施的一切代理行为的代理,故又称为全权代理、总括代理,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区代理内,委托人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为其推销商品。普通代理不享有销售代理商品的专营权利。代理人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或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或百分率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委托人也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代理人佣金。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采用这种代理方式。
二、一般代理的特点
(1)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成交后收取一定的佣金;
(2)委托方在某地区往往可拥有数个一般代理方;
(3)委托方有权越过一般代理方在其代理地区进行商业活动,而无须支付佣金给一般代理人;
(4)一般代理因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因此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一定量商品的义务。
三、代理协议的内容
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①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②授权范围。如代理的业务范围、时限和地段等;
③佣金条款。主要包括:计算佣金的价格基础是CIF还是FOB,计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时间和结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计算方法等;
④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义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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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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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后口头承诺还款怎么处理
债务纠纷中,若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则该行为有效且不得反悔。这是因为在诉讼时效过期后,债权人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债务人若主动偿还或承诺偿还,相当于与债权人达成新协议,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此外,即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自愿履行,其权益仍受法律保障。若债务人已表达履行意愿或已履行,再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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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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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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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有效吗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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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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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关键是看有没有证据。
(1)在承诺方承认原口头承诺内容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
(2)在承诺方不再承认原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原口头承诺内容的,也有法律效力。只是口头承诺的,如果有录音或录像、知情人证明等证明口头承诺的内容的,可以到请求履行原承诺。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问题是一但发生争议,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难以支持。
二、口头承诺没实现能否算违约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受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变成了要约人,原来的要约人变成了受要约人。在实际的商事活动中,要讨价还价,一项交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的反复多次才能成功。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
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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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吗
我国的当事人在办理案件的诉讼时,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属于一般代理。相关的代理人可以对这类案件的基本诉讼事宜进行决定,但牵涉案件的经济或是重大事件的应得到这类当事人的书面委托才能够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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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口头承诺没签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代理诉讼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有效吗 口头委托有效但属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是代理权未经特别限制,代理人可以实施法律上规定其可以实施的一切代理行为的代理,故又称为全权代理、总括代理,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地区代理内,委托人同时委派几个代理人为其推销商品。普通代理不享有销售代理商品的专营权利。代理人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或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或百分率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委托人也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代理人佣金。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大多采用这种代理方式。 二、一般代理的特点 (1)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成交后收取一定的佣金; (2)委托方在某地区往往可拥有数个一般代理方; (3)委托方有权越过一般代理方在其代理地区进行商业活动,而无须支付佣金给一般代理人; (4)一般代理因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因此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一定量商品的义务。 三、代理协议的内容 一般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①协议的性质。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②授权范围。如代理的业务范围、时限和地段等; ③佣金条款。主要包括:计算佣金的价格基础是CIF还是FOB,计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时间和结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计算方法等; ④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义务规定。
口头承诺担保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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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还款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口头承诺还款能中断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存在认诺的情况下,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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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口头承诺没有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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