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不合理怎么办
在众多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案件中,许多民众可能由于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足或者经验缺乏,因而怀疑其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公正现象。
当面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不公待遇时,如何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呢?在此,我们特为您提供以下两种应对策略: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若当事方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至本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在撰写复核申请时,务必明确表达出对原认定结果的质疑,并详细列举相关事实与证据,以期获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与采纳。
其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会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自受理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依法作出复核结论。
在此期间,当事人不得启动任何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自动终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肇事罪全责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罪不合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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