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状应首先详细填写原告及被告方的各项个人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等等;
接下来,在文件的主体内容中,明确阐述与离婚纠纷相关的所有事宜以及诉讼请求;
最后,务必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起诉状离婚诉求财产分割是否必须填
不是必须填,但是财产不分割以后容易导致纠纷。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是可以不要求同时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在诉讼请求中就可以不体现这一点。
仅仅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有债务等作出处理,而没有涉及到共有财产的分割,其实法院也会受理。
但要是夫妻一方请求分割一方则不主张分割的话,则法院通常是会作出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状离婚怎么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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