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一年没下来是什么原因

最新修订 |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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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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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若追讨赡养、扶养、抚育费或抚恤金,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生存需求款项,或因事故需医疗费用和赔偿且生活困难,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无稳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优抚对象、享受低保或失业救济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生活困难者,均可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金一年没下来是什么原因

一、司法救助金一年没下来是什么原因

在民事以及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均有权向各地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首先,如果当事人正追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或抚恤金等相关款项,这是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其次,如果当事人正在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或劳动报酬,但由于生活境况实在困顿,无法实现这些权益;

再次,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是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身份,需要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且其自身生活状况确实困难;

此外,对于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同样,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也有资格申请司法救助;

最后,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如生活困难者,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同时,如果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者,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另外,如果当事人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者,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最后,如果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者,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

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司法救助金申请后是否必须结案

司法救助金申请后并不是必须结案的,司法救助金申请之后对于尚未执结的案件,应当继续执行,不因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就因此终结案件;但是如果申请人同意可以执行结案。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案件尚未执结的应当继续执行;后续执行到款项且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已经大幅缓解或者消除的,应当从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并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

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经其同意执行结案的,对于尚未到位的执行款应当作为特别债权集中造册管理,另行执行。执行到位的款项,应当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司法救助金一年没下来是什么原因”,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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