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有私人物品在前夫家怎么要回来

最新修订 |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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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后,对于个人物品的争议,若无法达成共识,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擅自取回衣物等行为是不恰当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若存在未处理的共有财产,一方提出要求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应依法进行公平分割。法院将按照法律程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离婚后还有私人物品在前夫家怎么要回来

一、离婚后还有私人物品在前夫家怎么要回来

在夫妻二人办理完婚姻解除手续之后,若提问者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被质问之物确系自己个人所有,并且双方就此产生争议而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建议采取民事诉讼的途径寻求公正解决。

然而,一方向当事人所在之处擅自取回衣物这种行为是不适当的。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离婚事宜结束之后,任何一方因尚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尚未进行处置而提出相应要求的,经过审查若是认定这些财产确实属于离婚当时并未涉及到的夫妻共有财产时,人民法院应依照相关法律程序给予公平合理的分割裁决。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后还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还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还有私人物品在前夫家怎么要回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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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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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
相对以特定对象的犯罪如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 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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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补缴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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