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详细剖析不同情境下的情况:
1、婚后父母任意一方全款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子女之名下。
此时,该行为仅能被理解为出资父母对于其子女单方面的赠与,据此,该房产应当默认为出资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不得视作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并加以分割。
2、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另一方之名下。
在此情形之下,该行为具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明确含义。
因此,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婚后父母任意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实属赠与其自身子女,否则在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通常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中一人之名下。
在此类情况中,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出资额度来进行合理分配。
4、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夫妻双方之名下。
若婚后由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夫妻双方之名下,则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应依照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除非,夫妻双方就该房产另有明确约定。
5、婚后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其中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子女之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义务的,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如何处理?在此种情况下,首付款可被认定为仅赠与出资方父母的子女,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如何分割”,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