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没去,以后怎么办
如被处以行政拘留之罚者未能遵从该项处罚要求的话,将不可避免地引发强制执行拘留的措施。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若被处罚者对处罚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申请暂时停止执行该处罚,同时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倘若在申请暂停执行之后,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暂停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时,他们将会责令当事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从而使行政拘留得以暂时中止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没有执行几天能失效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一经作出,永久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的任意时间,只要发现被处罚人,都可以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这与违法行为未被发现,过了6个月就不再处罚的规定,不是一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拘留没去,以后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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