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法典有具体规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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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典对离婚做出了明确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若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需达成协议。若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行调解,出现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也应准予。
离婚民法典有具体规定吗

一、离婚民法典有具体规定吗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的明确限定,离婚问题的常规适用法律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共识欲离婚,则依法予以批准。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当婚姻登记机关经查验认定双方确实为自愿离婚且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均已妥善处理后,才会发放离婚证书以示确认。

其次,若有任何一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可以先寻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就应该准许离婚。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调解无效,进而需要准许离婚:

第一种情况是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

第二种情况是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第三种情况是存在长期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第四种情况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时间;

最后一种情况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况。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也应该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民法典新规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民法典有具体规定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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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歧】
第一种观点:村民小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当以村委会为被告。理由为村民小组没有健全的组织和人员,没有资金核算账目,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公章,故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村民小组的以上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七条对法人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其他组织的要求,所以村民小组也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规定由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故村民小组无权对外签订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性的合同。由于村民小组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签订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性合同的权利,所以它不能成为本案的诉讼主体,适格的被告应当是村委会。
第二种观点:村民小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时应当以村民小组的全体村民为共同被告。理由为“国家土地局1992年6月13日对山东类似问题答复:村民小组不具备集体经济的组织条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由村委会经营管理。”由此可见,村民小组不能称为诉讼的主体。而村民小组共同修建公路的结果是,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收益,故应将这种共同行为认定为个人合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故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全体村民小组的村民。
第三种观点:村民小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成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其理由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确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农村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21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土地归队所有”。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进行土地调整时,严禁改变权属关系,不能将已经属于组级(生产队)所有土地归村所有。《土地法》
第十条规定“农民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已经分别属于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内的各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据此可以认为村民小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能够以此财产承担一定的民事后果,故具备了诉讼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应将其归类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第三类当事人中,即其他组织。【分析】笔者支持第三种意见:
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抛开本案而言,村民小组在更多的情况下是被侵害的对象。在土地征收涉及到村民小组的土地时,问题就出现了,
首先补偿合同是的签订者是村委会,村民小组无此项权利,再则所得的补偿款项
首先纳入村委会的统筹规划,再由其决定如何分配。一但出现问题后,村委会可以将问题推脱给村民小组,理由是款项已经分配,而具体分配数额多少、如何分配,多是由村委会来决定。这导致村民小组以及该组成员的合法权利无法保障。在审判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被他人侵害时,村民小组以自己的名义提讼的情况,为了保护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赋予村民小组的合法诉讼主体资格也在情理当中。
其次,从法律上而言,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对河北省高级人民《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中就明确赋予了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答复内容如下:遵化市小厂乡头道城村第三村民小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第三村民小组为当事人的诉讼应以小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提起。小组长以村民小组长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七条,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2006)民立他字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最高人民认定村民小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显然将村民小组归为《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的范围。
最后,从经济上而言,村民小组拥有自己的土地,经济上可以,也可自行承担义务,所以具备了诉讼的主体资格。从保护村民利益而言,村民小组需要主体资格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从法律层面而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其主体资格也给予了认可。综上所述,在民事案件的审判中村民小组有能力也有资格成为适格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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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对航空犯罪的具体分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依照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运输危险品的,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前款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 故意在使用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放置危险品或者唆使他人放置危险品,足以毁坏该民用航空器,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故意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秩序,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七条 盗窃或者故意损毁、移动使用中的航行设施,危及飞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发生坠落、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85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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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流程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法院流程具体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流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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