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不赔偿他的被扣车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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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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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遭遇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及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需提供完备证据材料,包括对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用发票和车辆损失评估报告。判决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履行赔付义务。若对方逃逸或未购买保险,需向警方报案或直接起诉要求赔偿。
对方全责不赔偿他的被扣车辆怎么办

一、对方全责不赔偿他的被扣车辆怎么办

您的爱车遭遇不幸被他人驾驶的车辆碰撞并导致全责,但对方却拒绝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您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及为其投保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类诉讼案件,只要您能够提供完备的证据材料,流程将相对简便。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以下几种必要的文件必须备齐:

首先,向法庭提交对方的驾驶证副本、行驶证副本以及该车辆的保险单据,因为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对这些证件进行留存,您可以向他们提出申请,获取复印件;

其次,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最后,提交您本人车辆的维修费用发票以及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关于车辆损失评估报告,既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具,也可以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两者皆具备法律效力。

在所有上述材料准备妥当之后,您只需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便可迅速展开审理工作,并在审理结束后作出判决。

通常情况下,判决下达后,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会依据判决结果尽快履行赔付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对方驾车逃逸或未购买任何保险,处理起来可能会较为棘手。

若对方选择逃逸,您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请求他们协助调查对方的身份信息,待警方取得调查成果后,再行启动诉讼程序。

而如果对方并未购买保险,您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如何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不配合理赔的,解决方法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民事案件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全责不赔偿他的被扣车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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