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身负重债却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时,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不同状况:
首先,可能是短期内的经济困难所导致的无法按时偿还债务;若属此种情形,在与债权方友好协商并取得其理解和支持后,债务方可分阶段进行还款。
其次,就是长期性的经济困境所引发的无能力偿还债务的问题;如遇此等状况,只有通过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根据审判结果对债务人生前所有资产进行清算,方可实现债务的偿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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