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农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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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破环耕地罪的量刑准则规定:非法侵占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或基本农田达五亩以上,或非法侵占其他林地超十亩,均属犯罪。违法者需限期整改或治理,并可能面临罚款。若行为严重触犯刑法,还将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破坏农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破坏农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破环耕地罪的量刑准则规定如下:

(一)若仅非法侵占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中的任意一项达到了五亩以上的程度,亦或是同时侵占了这两类林地共计达到了五亩以上;

(二)在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问题上,如果涉案总面积已经达到了五亩以上,又或者是在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领域,非法侵占行为致使的耕地面积累计达到十亩以上;

(三)若非法侵占其他林地的总面积超过了十亩以上。

首先,如若有任何非法占有耕地的行为被查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勒令其限期整改或进行治理工作,必要之时,可以同时施加一定的罚款处罚

其次,如若在破坏耕地的过程中严重侵犯刑法,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责任以及罚款或单处罚金的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破坏农田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现行的刑法中,破坏农田涉嫌的罪名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土地(含耕地在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破坏农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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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如何量刑,破坏性采矿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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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
(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等。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破坏性采矿罪如何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破坏性采矿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该法规,即使实施了破坏性采矿行为,也不是犯罪;
其次,成立本罪必须“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否则同样不犯罪;再次,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可能触犯破坏性采矿罪;
最后,本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对此刑法没有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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