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先打我,我还手了,我犯法吗
具体情境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举例来说,当他人首先主动挑起暴力冲突并展开攻击时,施暴者可以进行适当的自我保护行为,这种合理的防御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是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
然而,若自我防护的程度超越了必要范畴并进而产生了重大损害后果,那么施暴者则将面临刑事指控,并可能需要为其过于严厉的自我防护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自我防护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尽管施暴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通常会被判定减轻或豁免处罚。
对于正在进行非法侵犯行为的个体,为了制止该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应视为正当防卫。
然而,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对方的行为必须已经实质性地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必须是正在发生的非法侵犯行为;
再次,正当防卫的对象应该是直接针对非法侵犯行为人,而非其他无关人员;
最后,正当防卫必须保持适度,不得超出必要的范围。
以实际案例为例:
假设对方在殴打自己的过程中,自己出于自卫目的,使用手臂阻挡对方的攻击,但由于用力过猛,导致对方的牙齿脱落,那么这无疑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然而,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了攻击,准备离开现场,而自己却因为心中不满,捡起石头砸向对方,最终导致对方受伤,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别人先打我我还手了,属于互殴吗
别人先打人,当事人还手,并且在正当防卫限度内的,一般不属于互殴。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别人先打我,我还手了,我犯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