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部队未婚先育是违法的,军人未婚先孕会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的规定进行处分;接受处分之后如果达到法定婚育年龄者申请结婚应予批准。
因为军人的性质跟普通人是不同的,军人的婚姻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国家的保护,但是相应的在错误面前受到的惩罚也是很严重的,只要是违反了规定都会做出相应的处分。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的“
(十九)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军队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