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补办

最新修订 |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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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离婚过程中,若选择协议离婚,需携带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遗失或破损后,无法补发原件,但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调阅婚姻档案,获取证明文件并复印备份。复印件具有证明效力,但不等同于原件。
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补办

一、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补办

若在离婚过程中选择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投诉人应携带由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过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并且将该份离婚协议书妥当保存以备查验。

如离婚协议书不幸遗失或破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版原件无法获取补发,然而,您仍然有机会向当初负责您的离婚案件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调阅当时的婚姻档案档案资料。

在此情况下,有关部门会为您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您将此前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备份。

虽然复印件无法被视为原件来进行使用,但它依然能够提供一定程度上的证明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吸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原件丢了如何解决

离婚协议书原件丢了,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可以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补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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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补办
在离婚过程中,若选择协议离婚,需携带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遗失或破损后,无法补发原件,但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调阅婚姻档案,获取证明文件并复印备份。复印件具有证明效力,但不等同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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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购房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协议书丢失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还未销毁,您可与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拆迁协议书丢失如何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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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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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书丢失如何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怎么补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所以,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怎么补办离婚协议书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据《关于人民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还未销毁,您可与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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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带上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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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则不能再次离婚;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此时仍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当事人还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 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则不能再次离婚;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此时仍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当事人还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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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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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 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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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选择协议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向民政局提交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其中一份将被归档在民政局。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夫妻不必过于担忧,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补办的。若是对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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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朋友承包的土地签订了一份关于坻承包的协议书,不小心弄丢了,土地承包协议书丢失可以补办吗?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乡镇经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若是其他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建议你复印外,还要申请办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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