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车辆加装件保险不赔吗
在涉及到车辆事故时,若责任完全归咎于另一方,那么对于车辆的改装部件,则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在事故车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同样有权要求对方负担。这一权利得到了法律的有力保障。而至于车辆的装配配件部分,需考虑其是否合法,以及装配成本的高低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合法安装或即使属于非法安装但是成本较低,均可向对方提出相关索赔请求。在机动车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赔偿仍存在缺口,应依据以下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规定,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存在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分担责任。其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谁承担
事故中对方全责,当事人车辆贬值的,应当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全责车辆加装件保险不赔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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