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没有保养记录保险不赔找谁
在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保监局提出投诉,或者选择申请仲裁以寻求公正解决方案;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亦可考虑发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2、所谓“消费者投诉”,系指消费者因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且在此过程中与经营者产生了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纠纷,因此诉诸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调停,进而寻求他们提供合法权益保护的行动。
3、仲裁通常是指当事人依据双方所签署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事项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此裁决结果约束的一种制度安排。
4、“起诉”则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换言之,即是请求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使被告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汽车没有开车,在车位上被擦了怎么办
有车位的情况下,没把车停在车位上,车辆被蹭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配合、督促交警、管理员查找查找到相关责任人,找到责任人后,双方配合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顺利理赔的话,案件即可告终结。
如果对方是故意刮擦的,还可追究对方的治安管理责任。
如果无法查到责任人,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收费停车的情况下要求停车位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可以向自身车辆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转让权利,协助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汽车没有保养记录保险不赔找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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