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保险车辆没过户出损可以理赔。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即只要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过户,不管保单是否过户,实际被保险人就是出险时的实际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保险车辆没过户出损可以理赔,根据保险法规定,只要车辆过户后没有办理保险过户; 实际被保险人就是出险时的实际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作为保险标的的实际受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一、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保险合同中,即使保险车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倘若遭遇损失,亦可获得相应的理赔。此乃由于车辆所有权的继承者会接收到原先被保险人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也就是说,只需在事故发生时尚未完成车辆的过户程序,无论保单是否已完成转让,该实名被保险人即为出险期间的实际车主。此时,他/她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申请。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明确规定,若车辆在完成过户过程后未能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那么,在此期间,实际被保险人即为出险时的实际车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作为保险标的的实际受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保险拒赔是否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一般不可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2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88****97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609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639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造成第三方损害未赔偿时,保险公司不直接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擅自领款不影响保险公司对第三方的赔付义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法定赔偿责任为标的。若已投保,如车险,保险公司须在被保险人赔偿前不付赔款,已付也要继续对受害方负责,有些情况下可直接向第三方赔付。
10w+浏览
金融保险
第三方签的合同,第一方与第三方的关系
[律师回复] 当然有关系啊,第三方合同签署前提是三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但是签署第三方合同有风险,后面会讲到。r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先和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用人单位去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叫外派员工,非正式员工)。一般来讲没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待遇和福利上有所不同(例如没有在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比正式员工少,福利也比正式员工少等),其他一些方面(例如有否双休,节假日有无休假,具体工作时间,有无其他补贴,加班工资的计算,毁约责任等)主要要看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共同协商一致,所签合同不显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时生效由你们三方共同协商。r企业:通过与员工签订第三方合同,可以。r员工:员工与用人单位即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基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薪酬福利上可能会低于正式员工,风险就是企业不要你了,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你只能回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新安排,你只有享受当地最低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质上是劳务派遣。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2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第一方签了合同第二人与第三方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当然有关系啊,第三方合同签署前提是三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但是签署第三方合同有风险,后面会讲到。r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先和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用人单位去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叫外派员工,非正式员工)。一般来讲没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待遇和福利上有所不同(例如没有在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比正式员工少,福利也比正式员工少等),其他一些方面(例如有否双休,节假日有无休假,具体工作时间,有无其他补贴,加班工资的计算,毁约责任等)主要要看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共同协商一致,所签合同不显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时生效由你们三方共同协商。r企业:通过与员工签订第三方合同,可以。r员工:员工与用人单位即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基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薪酬福利上可能会低于正式员工,风险就是企业不要你了,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你只能回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新安排,你只有享受当地最低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质上是劳务派遣。
交强险与第三者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100万等,甚至更多,许多驾驶员在投保交强险之后..,没有影响,只是赔付的时候要二个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汽车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交通责任三者险,遵规守纪,胜过一切的“保险”,自己的意识行为、个人素养,您可以在一个保险公司购买(如在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在不同公司购买,目前现实情况下,购买了交强险就行,起码有一定保障。至于另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6。 2、汽车操纵驾驶.。所以、20万,保额越高。 4、交强险责任限额,目前为12.2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车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无责不赔。 3、交强险保费固定;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自己定,没有固定的;是必须要购买的,您肯定会平平安安无事故的,呵呵。当然,我这只是假设、汽车交通事故出险后,执法管理部门对第三者责任险没有要求,在12,再投保一份或多份如保障在10万以上或更多的的商业险觉得更保险,费用不高但在心理上加大了安全的保障。 5、汽车上路行驶。交强险赔付限额固定;商业险赔付额度由各保险分别有标准,如10万,商业险是自愿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不管如何,不管在哪个公司购买,交通安全意识还是要有的,学法守法,交强险无论有责无责都要赔偿,平安出行。.2万元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可以多投,份额越大..等方面决定着自己的最大的“保障”和“保险”。祝您用车愉快
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与第三方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当然有关系啊,第三方合同签署前提是三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但是签署第三方合同有风险,后面会讲到。r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先和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用人单位去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叫外派员工,非正式员工)。一般来讲没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待遇和福利上有所不同(例如没有在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比正式员工少,福利也比正式员工少等),其他一些方面(例如有否双休,节假日有无休假,具体工作时间,有无其他补贴,加班工资的计算,毁约责任等)主要要看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共同协商一致,所签合同不显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时生效由你们三方共同协商。r企业:通过与员工签订第三方合同,可以。r员工:员工与用人单位即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基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薪酬福利上可能会低于正式员工,风险就是企业不要你了,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你只能回到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新安排,你只有享受当地最低工资,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质上是劳务派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
抗辩权三分法深度解析:三类抗辩权仅出现在双务合同中,因它们基于共同承担的债务关系。双务合同指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这些抗辩权为时间延迟性,不同于永久性抗辩权,只能延缓对方请求权的生效期限,不能消除或解除付款义务。对方完成义务并提供有效担保后,抗辩权消失,付款义务继续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内出轨怎么与第三方解决关系
婚姻中一方出轨,处理起来很复杂,要考虑很多因素。这时候得冷静,别冲动。法律可不保护出轨和第三者的关系。要是第三者知道对方已婚还保持不正当关系,会受到道德谴责。要是因此受了损失,还可以用法律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家都理智点,慎重处理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伙企业如何处理与第三人的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到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债务责任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等方面,应当执行的规则有: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法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这是因为合伙企业的债权存在,反映了全体合伙人的利益,而某一合伙人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不应当由合伙企业偿还或者冲抵。5.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这是因为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作为第三人,不具有合伙资格,与其他合伙人不具有以合伙为基础的关系,难以行使合伙人的权利。6.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合伙企业中,所奉行的规则是合伙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具体的是,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就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各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者分担。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律师回复] 对于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
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上级人民、各级人民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以及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
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经过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才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而二审程序只要有合法的上诉或抗诉就能引起,第一审人民的上一级均必须依照
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4、有无法定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要改有罪为无罪,程序上一般无法定期限限制,即使裁判执行完毕,也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审;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5、审理的级别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或第二审,又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以及由上级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而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第一审的上一级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合伙企业如何处理与第三人的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到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债务责任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等方面,应当执行的规则有: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法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这是因为合伙企业的债权存在,反映了全体合伙人的利益,而某一合伙人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不应当由合伙企业偿还或者冲抵。5.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这是因为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作为第三人,不具有合伙资格,与其他合伙人不具有以合伙为基础的关系,难以行使合伙人的权利。6.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合伙企业中,所奉行的规则是合伙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具体的是,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就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各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者分担。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到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债务责任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等方面,应当执行的规则有: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法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这是因为合伙企业的债权存在,反映了全体合伙人的利益,而某一合伙人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负责,不应当由合伙企业偿还或者冲抵。5.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这是因为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作为第三人,不具有合伙资格,与其他合伙人不具有以合伙为基础的关系,难以行使合伙人的权利。6.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合伙企业中,所奉行的规则是合伙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以及以合伙企业名义所获得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具体的是,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就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办,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各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者分担。涉及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处置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证人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关系是什么?
证人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关系是:作为证人出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主张自己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于案外第三人而言是一项独立的新的诉讼,但对于原诉的当事人而言是针对其已经完成的诉讼结果的撤销之诉,是一种纠错程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是存在着一定的共同点和一些区别,比如说从内容上来看的话,以生效挑战错误作为实体方面的条件,第3人撤销之诉和再审在这方面的条件都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实质上的话,第3人撤销之诉是和再审并列的一种实体程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车子交强险与第三者保险公司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100万等,甚至更多,许多驾驶员在投保交强险之后..,没有影响,只是赔付的时候要二个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汽车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交通责任三者险,遵规守纪,胜过一切的“保险”,自己的意识行为、个人素养,您可以在一个保险公司购买(如在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在不同公司购买,目前现实情况下,购买了交强险就行,起码有一定保障。至于另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6。 2、汽车操纵驾驶.。所以、20万,保额越高。 4、交强险责任限额,目前为12.2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车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无责不赔。 3、交强险保费固定;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自己定,没有固定的;是必须要购买的,您肯定会平平安安无事故的,呵呵。当然,我这只是假设、汽车交通事故出险后,执法管理部门对第三者责任险没有要求,在12,再投保一份或多份如保障在10万以上或更多的的商业险觉得更保险,费用不高但在心理上加大了安全的保障。 5、汽车上路行驶。交强险赔付限额固定;商业险赔付额度由各保险分别有标准,如10万,商业险是自愿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不管如何,不管在哪个公司购买,交通安全意识还是要有的,学法守法,交强险无论有责无责都要赔偿,平安出行。.2万元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可以多投,份额越大..等方面决定着自己的最大的“保障”和“保险”。祝您用车愉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保险拒赔与第三人关系大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