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到别人撞车保险赔不赔
在驾驶过程中不慎撞上他人车辆并决定通过保险解决时,具体所需支付或赔偿的金额,需视多种因素而定。总的来说,若涉及的修理费用超出保险公司规定的理赔上限,则超过部分将由肇事车主自行承担。详细说来,以下三种情形需要分别考虑:
首先,如果事故完全是由于对方过错所致,那么无论自身车辆是否购买了相关保险,均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有损失应由对方负责承担。
其次,当事故责任方为己方时,我们需要根据定损结果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在保险额度范围之内的维修费用,肇事车主无需额外支付;但若实际修理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上限,则超出部分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针对事故责任方为己方且车辆已购买相应保险的情况。若事故责任方并非己方,或者车辆未购买相应保险,那么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更为复杂和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碰到别人车不知道走了算是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第二、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第三、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只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方能成立本规定中的“逃逸”。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碰到别人撞车保险赔不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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