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保险醉酒拒赔吗
众所周知,商业车险按照规定,被保险车辆若由于司机醉酒驾驶所导致的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酒驾不仅触犯法律法规,还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则——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予以严格限制或拒绝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提供赔偿服务是合法且合理的。另一方面,机动车交强险作为法定保险,旨在保障受害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利益损害,借此维持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乃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手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如下:
1、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商业保险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被保险人决定: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者劳动者,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缴纳保险费和接受保障;
2、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在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因保险类型而异,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相对狭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业保险醉酒拒赔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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