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抚恤金的处理方式可以依据遗嘱的约定进行安排,或者通过与直系亲属协商的方式进行划分,以及按照法定继承人序列来进行传承。倘若逝者所属单位对于抚恤金的受益对象有所明确界定,那么就需依照该等规定处理账务;反之,若未对此做出规定,则该项抚恤金应归属予近亲们共同所有。当事人请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理层面上看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行为。
2、当谈到近亲属的概念时,我们主要指的是逝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一类人群。尽管抚恤金并不具备遗产属性,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依然会按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首要序列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余人员属于次要序列,若前述首要序列无相应之人,抚恤金方能在次要序列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3、依照现行我国相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士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首先他们必须是逝者的直系亲属、配偶;其次,他们需要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依赖其供养的亲属。关于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若协商未能顺利完成,亦可寻求人民法院的介入。法院通常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处理抚恤金问题,同时亦会根据各个近亲属的客观实际状况予以综合考虑,从而对抚恤金进行合理分割。
4、死亡抚恤金本质上是死者的工作单位等机构给予其近亲和被扶养者的生活补助款项。除了基本生活费用以外,死亡抚恤金还包涵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慰藉内涵。值得注意的是,死亡抚恤金发生于逝者去世之后,因而不属于传统上的遗产范畴。
5、然而,诸如抚恤金之类源自特定身份的财产权益却无法被纳入到遗产的范畴之内。遗产特指的是公民在离世之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实际上是针对职工因公殉职之后,其所在单位给予其家属或者此前被扶养者的精神安慰和经济补偿,其性质类似于生活费用。正因为如此,那些因死亡而分配的抚恤金,更多的体现出其安抚家人的特质。因此,由于抚恤金并非给予逝者本人使用,同样不是逝者生前积累的私人财产,故将之划归在遗产的边界之外,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纠纷要怎么列被告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纠纷中的抚恤金如何分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