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参与者,则应在各自交强险额度内对彼此产生的损害进行全面且足额的赔偿。
其中包括:
死亡及伤残相关费用的赔偿上限为11万元;医疗支出费用的赔偿上限为1万元;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上限为2000元;在此基础上如仍有差额,双方需按照7:
3的比例进行分摊。
若事故中仅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则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那么在交强险额度内,机动车应对对方造成的损害进行全额赔偿。对于超出此范围的其他损失部分,倘若机动车在该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则其与对方所承担的主次责任比例为8:
2;反之,若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处于次要责任地位,则其与对方应负担的责任比例则为6:
4。
若双方在本次事故中都是非机动车或是行人,那么他们对于所有损失应按照7:
3的比例来进行分担。在具体的赔偿范围上,通常涉及到医疗费用、误工等相关费用以及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何赔偿比例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造成事故的责任。主要责任的赔偿责任一般在60%-90%之间,次要责任一般在10%-40%之间。
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赔偿的,由过错方承担主要偿赔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一定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主要责任起诉了次要责任法院会怎样判”,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