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被叫去检察院还能回来么现在
依法获得取保候审的人士若遭传唤前往检察机关,仍有机会重返自由身。
然而需明晰,取保候审仅为刑事司法程序中实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执行方式,其本身并不能产物或影响到犯罪嫌疑或被告人最终的定罪量刑。
也就是说,刑事强制措施与法院判决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关联性。
此外,检察机关也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决定不予追究相关对象的刑事责任,进而裁定不起诉。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需要保持案件的持续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如犯罪嫌疑人经证实无辜,或符合法律规定之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检察院则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被收监的吗
取保候审不会被收监,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被叫去检察院还能回来么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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