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有可能进行收押,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若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其行为将会被责令改正,包括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是提出新的担保人,甚至可能被要求监视居住,甚至遭遇到逮捕。
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人范围,亦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人,他们都有权利申请更改强制措施。
然而,最终是否仍需收监,则取决于实际情况。
具体而言,如若未获司法机关的允许而离开居所地,或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却未能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执行机构,或者犯罪嫌疑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销毁证据,或者是司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法院或公安机关讯问,甚至是捉摸不定,这些都是可能导致收监的情况。
进行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的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采取取保候审后不再有社会危害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在喂养自己的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待处理,因之要求采取取保候审。
关于如何办理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首先,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个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其次,由公安司法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回应,并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如果答允了申请,就应当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以便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公开宣读;最后,便是执行过程,由公安机关负责取保候审的执行,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包括被传唤的时候应立即到案,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被收监的吗
取保候审不会被收监,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被收监还有机会判缓刑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