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签合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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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内应依法签署劳动合同,确保试用期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应紧密相连,不能仅签订名义上的“试用期合同”以规避法规。否则,该“试用期”仅视为混淆合同期限的手段,不具备法律效力。
试用期要签合吗

一、试用期要签合吗

试用期内务必签署相关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仅能在劳动合同期限范围之内实行。

这意味着,试用期和劳动合同之间必须紧密相连、相互依存,因此,无论何时都应当签订完整的劳动合同以确保试用期的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若只是名义上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并未涉及到真实的试用期内容及条款,则可视为此“试用期”仅仅是被用来取代或混淆原劳动合同期限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要签合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要签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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