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过程中时,员工无需自行支付缴付医疗保障方面的相关费用。
其原因在于由失业保险经办单位全权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的缴费事宜,从而保证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者能够近乎完整地,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
然而,需特别留意的是,关于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期限亦有严格规定。
若累计缴款期达1年而低于两年,可领取为期四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此后,每增加缴款一年,便可额外享受两个月的失业救济金福利,但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倘若领取完失业救济金之后仍未获得就业机会,仍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有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纳医保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