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若债务源于男方个人行为,其应负有独力清偿的责任,且妻子并不需要为之付出;若为夫妇二人共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则须以男女双方之共有财产进行清偿,尚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双方有权经由协商达成协议,若协商无果,亦可申请法院予以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男方欠的债务离婚时女方是否必须要一起承担
男方欠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女方要承担。离婚后,男女双方只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男方欠的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女方应当承担,男方欠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女方不需要承担,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承担。因此在离婚后,女方是否要承担男方的债务,应当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女方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欠的债务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