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撞了对方走保险怎么索赔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方拥有保险保障,则通常情况下,应由该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当被保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事件时,被保险人有权向其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递交赔偿申请,申请领取相应保险金额的赔偿款。
保险公司在接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内,需以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要求其提供有关赔偿的详细证明及资料。
保险公司在此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作出明确的核定结论。
对于确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的情况,需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说明;
然而,若认为责任属于保险范围之内,则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正式赔偿保险金的协议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赔偿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一些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撞了对方走保险怎么索赔”,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