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且财务部门负责人并未直接参与其中,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财务部门负责人在明知企业存在偷逃税款行为的情况下,仍协助其制作虚假账目等违法活动,那么便可视为共同犯罪人,需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刑法对逃税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通过欺骗和隐瞒的手段,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金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触犯逃税罪的犯罪分子,如果逃税金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
如果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会判刑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