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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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房屋补偿费或重置费补偿拆迁中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面积和房屋重置成新价。(2)周转补偿费帮助因拆迁需临时居住的住户度过困难时期,按人口数量每月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激励住户配合拆迁或放弃权益,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确定。(4)需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现在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现在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

(1)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赔偿的费用称为“房屋补偿费”或者“房屋重置费”,这是用来补偿房屋所有者在拆迁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种补偿价格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与折旧程度进行划分,通常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出最终金额的。

其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以下步骤:

先计算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然后将这个数值乘以宅基地的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就可以得出房屋拆迁补偿价了。

(2)对于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新的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他们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生活上的不便。

因此,我们还需要提供一种叫做“周转补偿费”的补偿措施,以帮助这些住户度过这段时间的困难时期。

这个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原本拥有的权益,例如自愿搬到郊区居住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为他们安排新的住房等,我们还会提供一种叫做“奖励性补偿费”的额外补偿。

这个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会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4)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由于征收房屋而给被拆迁房屋住户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现在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现在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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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定住改商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
比如浙江某地区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前近二年以上在经营的,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并能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也有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
三、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
在江苏此种补偿标准比较常见,比如宿迁、淮安、泰州等地。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为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价格。对非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采用住宅评估价加营业补助的方法确定,营业补助的标准根据不同经营年限确定。
四、一定时间之后的住改商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
张家界市规定对住改商房屋的拆迁,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之前住改商。此时间点之后除临道路第一层的之外的住改商房屋则一律按照住房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五、采用混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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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街底层住改非房屋被拆迁人实际作为门市经营的面积,参照同地段门市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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