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设立者必须具备订立遗嘱的权限,即需要在法律上具有全权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真实体现遗嘱设立者的内心意愿,因为只有在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况下,民事行为才能够生效。
对于遗嘱是否真实体现遗嘱设立者的意志,我们通常应当依据遗嘱设立者在遗嘱中的最终表态来加以判断;
3.包括在内的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必须是遗嘱设立者的个人财产。
遗嘱作为遗嘱设立者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应当仅限于对遗嘱设立者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处置。
如果遗嘱设立者通过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内容,应该视为无效;
4.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公德规范。
任何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如果遗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那么它将无法获得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
3、遗嘱内容合法,不得伪造或篡改;
4、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如何具备法律效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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