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客观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职务侵占罪,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需要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将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看,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须为特定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上看,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明确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职务侵占6万判几年
职务侵占6万,数额较大,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因此,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不满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务侵占客观要件包括哪些内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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