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程序启动阶段1.申请执行的提出:
生效的民事裁判文书、商事裁决文书、刑事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件,作为申请人的一方有义务予以遵守和履行。
如若被申请人未能履行相关责任,则申请人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审判员亦有权将案件移交给执行员进行执行。
2.法院的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展开后续工作。
3.申请复议的权利:
对于裁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书,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查该裁定。
4.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
执行员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明确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的后果。
(二)执行实施阶段1.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执行员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立即开展执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
2.执行措施的采取:
在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执行员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3.执行费用的承担:
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但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能力支付,则申请人可以自愿垫付,待执行完毕后再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深圳怎么办离婚手续
深圳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自愿离婚的,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好离婚协议;
2、受理后,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后,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