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30天后,若公安机关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意味著无需被继续羁押于看守所之内。
然而,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有可能面临解除取保候审并由公安机关重新实施逮捕的风险。
此外,若被取保候审人再次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可能会被法院裁定予以逮捕。
至于其最终的法律后果是否涉及到实际服刑,则须待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无法被判定为实刑或者无需入狱服刑。
然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通常情况下,只有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取保候审往往意味着当事人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被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质性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三十七天才能取保吗
在我国如果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的话,只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想要办理取保候审必须要得到法院、司法机关、检察院的同意认可才可以,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刑事拘留的话最长不超过37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留三十天公安主动取保候审情节严重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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