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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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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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解除后,已履行部分,当事人可申请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未履行部分应停止履行。主合同解除时,担保人仍需承担债务人应负的民事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特别约定。
服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怎么办

一、服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怎么办

合同解除之后,若已进行履行之义务,应依据履行状况及合同特性,当事人可申请恢复至原始状态或采纳其他适当补救措施,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履行行为所产生之经济损失;对于尚未履行之义务,则应立即停止继续履行。

在此种情况下,如主合同得以解除,担保人应对债务人为履行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然需要负起保证的责任,除非在担保合同中另外有所特别规定者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其他规定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服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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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论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均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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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这几天打算把他的合同给解除了,这件事还是蛮重要的,咨询下解除合同已履行部分
[律师回复]
1、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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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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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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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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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享有约定解除权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解除权成就后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权是否消灭未作明确规定,《合同法》对于解除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存在漏洞。对此,可类推适用《合同法》关于撤销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并参考民法中的权利失效理论对该法律漏洞予以补充。
面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想继续履行的情况时,依据法理,一旦一方行使了单方面撤销的权利,则合同已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即使要求继续履行,另一方也有可能拒绝。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发了解除通知后是不可以的继续履行的,但是若通知未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候,是可以撤销并继续履行的。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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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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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被扣,合
[律师回复]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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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进行换押,无论其是否是在进行服刑,都是需要有换押证才能够进行换押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没有进行换押的话,那么所在监狱是不允许该犯人由其他部门来进行提出的,只有换押证才能够有其他执法部门提出转移至其他监狱进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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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全部扣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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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想要解除公司的一些人员的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劳动合同解除就未履行部分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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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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