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后,破产项目的工程款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这意味着其将享有优先于所有其他债务的清偿权。
即使是面对企业破产的困境,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仍然是一项法定的权利,而且只要承包方能够提出合理的主张,便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
在企业破产后进行的清算过程中,若存在剩余财产,则应首先用于支付工程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二、按照法律规定批捕能再退回吗
按照法律规定批捕不可以再退回。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就不能撤销案件了,检察机关也不能做出撤销逮捕的决定,但可以结合双方调解的情况,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按照法律公司破产谁来支付工程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