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生效对方没钱怎么办
在案件经过审判并获得明确结果之后,如若对方身无分文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亦可考虑令其以其它资产作为偿付依据。
一旦判决生效,若对方违反其应负之义务,当事人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有权对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若发现其名下并无存款,但却拥有其他形式的财产,则可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因此,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即便对方经济状况不佳,也应当毫不犹豫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因为这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通过变卖其他财产来实现债务偿还的可能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申请执行,即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法定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实践中,如果人民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会裁决终结本次执行。
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尚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决生效对方没钱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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